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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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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热带农业科技创新布局,聚焦热带农业重要关键领域创新目标和核心任务,加快我院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热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人才优先理念,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规划设计、资金投入和支撑力度。根据院固定+流动引进人才规划,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目标考核、动态管理,通过公开招聘和柔性引进的方式,充实各类创新团队和高精尖缺人才。

第三条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院人事处作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院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院属单位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岗位任务、工作条件、创新平台待遇保障等。

第二章类别及条件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分为以下5类:

(一)A类高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沃尔夫奖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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