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热科院海口院区内设有七间集装箱服务点,以在房屋装修期间提供家装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寻求合作经营人,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二、招租内容
序号 |
经营类别 |
数量 |
最低报价(元/月·) |
租期 |
备注 |
1 |
水泥、河沙、隔墙砖、陶粒 |
1个 |
5000 |
6个月 |
一个集装箱按一个摊位计,长6米,宽3米,高约3米。 |
2 |
装饰装修 |
3个 |
3500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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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涂 料 |
1个 |
1500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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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瓷 砖 |
1个 |
1500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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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具、厨卫 |
1个 |
3000 |
3个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优质企业单位,信誉良好,市场经营行为合法规范。
四、投标人须知
1.除经营“水泥、河沙、隔墙砖、陶粒”可为个人经营外,其它经营“装饰装修、涂料、瓷砖、家具厨卫”必须为公司经营。
2.个人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人合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现常住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合法从事相应行业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证书,及投标委托书等(投标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其它材料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即可)。
3.由于场地仍被施工占用,本次采用先开标,后安放集装箱。
五、资料领发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12日,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热科院职工生活超市西侧一楼,联系电话:0898—66988871)
六、投标保证金、资料费
投标人应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资料费。招标资料费:人民币伍拾元整,应于领取资料当日向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交纳。投标保证金额:除投标“水泥、河沙、隔墙砖、陶粒”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其他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应于投标当日向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交纳。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日内(如遇星期六、日顺延)退款,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化为摊位租赁押金,资料费不退。
七、标书要求:投标书一份(密封、盖章或签名)。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5:00前。
九、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15:00。
十、定标方式
1.水泥河沙隔墙砖陶粒、涂料、瓷砖、家具厨卫按报价最高为中标人;若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情况时,抓阄确定中标人。
2.装饰装修取报价前三名的三家,按排序高低顺序选择集装箱服务点;若报价出现相同情况时,抓阄确定中标人。
十一、招标咨询
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锦芳
联系电话:0898—66988871
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