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儋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分公司)因业务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收费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态度积极热情、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
3.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专业(财务证书)者优先。
二、聘任程序
1.个人报名;
2.资格审核;
3.面试;
4.儋州分公司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
5.儋州分公司领导班子会决定聘用人选;
6.决定聘用人选在后勤服务中心网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后报后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待遇条件
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儋州分公司文件执行,按国家规定缴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填写《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儋州分公司编制外收费员招聘报名表》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2日。
报名地点:儋州市宝岛新村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儋州分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00590 联系人:符志征
附件: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儋州分公司编制外收费员招聘报名表
海口兴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儋州分公司
2017年7月5日